| 近日,一位读者给记者打电话反映:“最近驾校的车子居然在我们单位附近练车,新学员在这些地方开车,看看都让人心慌……”记者接到电话后赶往现场,看到临时练车的场地上画着车位、竖着标杆。而在场地进出口处,不时有行人走动。
驾校提供“上门服务”打问号
4月8日,记者以一名正想学开车的上班族身份向我市5所驾校咨询能否将场地移到单位附近练习。5所驾校普遍表示,在同一区域只要能组织3位以上学员一起学车,单位附近有适合的场地就可以了,但他们建议最好还是能到驾校学车,因为驾校的场地比较规范,学员要是愿意,他们也可以提供上门接送服务。
当记者向其中一所驾校表明自己身份时,该驾校的态度来了一个180度大转弯,表示学校不能提供这项“上门服务”,学员一定要到学校场地训练。记者再向其提问时,该校负责人便不作其它回答,表示记者去学校报名时可以作详细咨询。
驾驶员培训市场火热,驾校的数量递增也很迅猛。据车管所统计,目前,我市各类驾校数量已有20多所。
业内人士透露,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上门服务”成为驾校招收生源的新“招数”,而提供最便捷的“上门服务”就是设立“临时练车场”就近教学。
“比如说,驾校训练场在城东,但他们想扩大招生范围,招收城西学员,如果每天到城西接人,路上会消耗人力、油费、时间等等,而设一‘临时练车场’这些问题就都解决了。”该人士透露,这一“上门服务”已成为一些驾校招徕学员的主要手段。
“临时练车场”不安全不合法
刚开始练车的学员技术不熟练,在临时场地练车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记者从市车管所和市公路运输管理处驾驶培训管理科了解到,每个驾校都有指定的训练场地,对“临时练车场”这种不规范的行为,有处罚的相关规定。
《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学习驾驶机动车未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行驶的处一百五十元罚款。《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或教学人员在未经核定的教学场地或者利用非教练车辆从事驾驶培训经营活动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并处吊销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强调,处罚不是目的,教练员、驾校规范教学,培养合格、优秀的驾驶员才是真正用意所在。
今年已查处多起违法练车场
记者从市公路运输管理处驾驶培训管理科得知,今年以来,“因在未核定的场地从事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的事件已查处近10起,并处以了相应罚款。这些主要是一些教练个人行为,为了招徕学生随便找几块地方就近教学员开车,在单位大院、开发区等地画些点、库,插上标杆,就直接训练了。
市公路运输管理处驾驶培训管理科科长李瑞琴说,学员技术不熟练,在这些地方训练,人来人往,万一伤了行人,磕碰了其他车辆,怎么办?这样的环境,不但容易让学员紧张,而且在学习过程中对车子的方向认识不标准。在未经核准的场地训练,除了行人,对学员也存在危害。按照规定,一般的训练场要有2000平方米大,对路面平整度等都有相关要求。只要场地达标了,驾校就可以申请办理副训练场。 |